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
为规范我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彭阳县人民政府提出修订《彭阳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单位: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新区长城街3号
邮政编码:756500
公示时间:2022年06月30日-2022年07月10日
联系人: 李 云 杨慧军
联系电话:0954-7015347
邮箱:pyxsawb@163.com
附件:《彭阳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