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乡村振兴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行管理,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规定和自治区有关乡村振兴基金的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我们起草了《彭阳县乡村振兴融资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彭阳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意见要求,现面向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示单位:彭阳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646号205室
公告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954-7012576
意见反馈邮箱:czjnyg7012576@163.com
联系人:赵强
附件:彭阳县乡村振兴融资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彭阳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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