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区、市驻彭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政府研究室 政府督查室关于认真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0〕309号)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落实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固政办规发〔2020〕3号)精神,我局组织起草了《彭阳县落实自治区固原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于2020年8月25日中午下班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0954—7013782
邮箱:pyfgjjg@126.com
附件:彭阳县落实自治区固原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
细化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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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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