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8〕26号)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王自新副局长来彭阳调研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林地产权制度,推动林地适度规模集中流转、促进林业产业化经营,我单位制定了《彭阳县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草案)》《彭阳县集体林地流转经营权管理办法(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单位: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彭阳县悦龙新区综合楼
邮政编码:756500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2019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0954-7012440
邮 箱:pyzrzyj@163.com
联 系 人:王伯礼(15809598088)
附件:1.彭阳县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草案)
2.彭阳县集体林地流转经营权管理办法(草案)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